消费者通常图省事,找一家公司作室内环境检测同时会选择这家公司进行治理。
这样,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和治理单位属于“裁判”和“运动员”的关系,一个单位同时开展室内环境检测和治理工作即失去了公平、公正原则,因此国家规定环境检测不能同时做治理工作,反之亦然。
现在社会上出现的所谓“既做检测又做治理”的公司,实际上是以环境检测为“幌子”,实为卖治理产品,目前市场上还没有治污产品,消费者要谨防上当。
检测报告是治理单位进行治理时的依据,检测数据的真实、准确至关重要,因此首先要对环境检测机构的选择认真对待:
要看它是否有资质,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获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“资质证书”才能开展检测工作;
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为消费者出具检测报告,报告上必须加盖“CMA”“红”章和检测单位骑缝章等,必须有主检人、审核人、批准人签字报告方有效(报告复印无效、无“CMA”红章无效、外省检测机构没在广东省质监局备案所出报告无效)。